2005年1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年关到,法律消费俏
本报记者 陈卓

  “有事请找我律师。”一句底气十足、意味深长的话,以前只能在影视作品上听见,我们会觉得新奇和遥远。可现在,我们可以在平常生活中听到这句话,请个家庭或个人律师并不为奇。法律消费的概念已越来越深入人心,很多人变被动的消极的守法意识为主动的积极的用法意识,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。过年了,法律消费也可以成为礼物,送给家人、长辈和朋友。
  花了律师费省了冤枉钱
  
杭州的小郑在跨越新年的时候给自己的心情放了个鞭炮:用多年的积蓄买了套90多平米的二手房。这两天小郑总是笑盈盈的,这并不是他的房子买得物超所值,而是来自于他买房过程中的“英明举动”。原来,小郑花1000元请了位律师和自己同行,去跟中介和房主谈,结果中介死死咬住的价钱有了松动,4000多元本不该收取的违法、违规的费用被律师一一挑出,从合同中消失。这下,里里外外小郑省下了3000多元,他第一次从老婆那里听到了由衷的表扬。这虽然并不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,但小郑宣布,他从法律消费中真正尝到了甜头。
  小郑已经酝酿和这位律师继续合作,因为今年他和朋友共同投资的一项业务要上马,他想请律师再为自己的利益把好关。
  在许多人的心中,法律还是一个威严有余、亲和不足的事物,电影《秋菊打官司》的主人公秋菊为了“讨个说法”,在万般无奈下才打起官司。秋菊的诉讼心理折射了多数中国人的厌诉、畏诉心理。把“法律”和“消费”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对不少人的固有观念还是个挑战,而事实上法律可以进入我们生活中细小的方方面面,并在许多情况下产生经济效益。
  在杭某高校一位老教授为了工作需要买了一部手机,出现故障后才发现是水货,有些配件根本无法修理和调换。老教授跑去和商家理论,商家只肯调换一部,其他误时误工的费用一概不认。因此,老教授掏出近2000元请律师打官司。
  老教授的话耐人寻味:“我的收入还可以,这些钱权当法律消费。”此话当然带着些义愤填膺的意思,但是他无意说出的“法律消费”四个字却真的没错。法院很快受理,卖水货手机的商家不但赔偿了与手机相关的所有费用,还赔偿了老教授的误工费,承担了诉讼费用。老教授通过“法律消费”,不但为自己讨回了应得的说法,更是达到了惩治奸商的目的。他还跟晚辈提前提了新年礼物的“要求”:别“送礼要送”什么健康营养品了,这些我们都能自己买,真要心疼老人不受“欺负”,给我们请个家庭律师——送礼就送法律消费卡吧!
  花小钱防麻烦的公证
  
请律师参与到个人的消费活动中来是目前法律消费的一个方面,另一种方兴未艾的法律消费形式就是公证,虽然它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回报,但是它给公证者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。
  金华永康的农村最近就兴起了一股“法律消费”热,许多农民在涉及土地、房产、借款等重大事项时,都自愿办理公证。实践证明,公证可以有效地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,可以降低潜在的诉讼风险。在人们法律意识大大增强的今天,法律公证,作为依法维权的一个重要手段,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重视和运用,花钱买颗“定心丸”。不光是永康的农民,在城市,一些知识层次较高的男女青年,结婚前还要进行双方婚前财产公证。除经营活动公证外,社会性公证也大幅度增长,如分家财产公证、摇奖公证、子女赡养老人合同公证、邻里纠纷调解协议公证等等。
  据公证处的同志介绍,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增多的原因有二:双方婚前都积累了一定的资产;社会上离婚率确有上升。
  记者还了解到,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还有一部分老年再婚者。今年63岁的退休干部邓某丧偶后与小他10多岁的一位教师再婚。邓某有一套三室住房,女方考虑到邓某有一双儿女,便主动与邓某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,此举不仅增加了邓某对女方的敬意,同时也换来邓某儿女的加倍尊重,一家人相处得非常和睦。
  文物鉴定使“垃圾”变宝贝
  
“这个宝贝女儿真了不得!”临安的老张夫妇夸女儿夸了20多年,这头一遭不是因为她读书棒,而是女儿有“法律头脑”。
  话要从最近老张家搬家说起。女儿小张在杭州读大学,这时也回来帮忙。平日里挺节省的老张老婆好多东西都不愿意扔,但老张和女儿都提醒她,新房子可不能像老房子那样啥都堆里头。于是,一家子从最不“顺眼”的开始扔。
  在大多数的物件上,消费观念超前的小张自然是主张“扔”的声音比爸妈要响得多。可有一样东西出了意外,那是一个“破碗”,一个本来老张夫妇没搬家时就已经升腾起要“扔”的念头的“垃圾”——因为它实在装不了什么。
  可小张突然问了句:“妈,这就是你曾跟我说过的你姥姥给你小时候玩的那个碗吗?”
  “是啊!破了,扔了吧。”老张夫妇甚至没有多看一眼。
  “不行,我要拿它去鉴定!”凭古文功底和直觉,小张觉得这碗应该有点“历史价值”。
  可老张夫妇一点也不理解,“就它?”再加上听说鉴定居然还要花钱,就更不乐意了。
  最后小张还是偷偷地拿走了碗,在杭州花了100元钱,请人帮忙请了个文物专家鉴定了一番。这一鉴定不要紧,专家告诉小张,这居然还是件挺有收藏价值的文物,“清道光年间的粉彩瓷碗,市场价值四五千元”。
  这可把小张乐坏了,回家把喜讯告诉父母,老张夫妇这才搞明白:差点扔掉的“垃圾”原来是个宝贝,而这一跨越只是花了100元的鉴定费……
  “这钱值,值!”